律师动态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律师动态

擎天柱动态 | 擎天柱律所召开律师执业警示教育专题会

发布时间: 作者:小编


“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警示教育活动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擎天柱动态 | 擎天柱律所召开律师执业警示教育专题会(图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根据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的通知》要求,2021年11月12日上午,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学习贯彻《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本次教育警示会由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肖苏明律师主讲,全体在所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参会学习。

擎天柱动态 | 擎天柱律所召开律师执业警示教育专题会(图2)


擎天柱动态 | 擎天柱律所召开律师执业警示教育专题会(图3)


会上,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参会人员深入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了解两个《意见》制定背景,把握两个《意见》指导精神,深刻认识到两个《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客观要求,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建设,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更好地肩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擎天柱动态 | 擎天柱律所召开律师执业警示教育专题会(图4)


擎天柱动态 | 擎天柱律所召开律师执业警示教育专题会(图5)



最后,周广桂主任表示召开此次警示教育会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我所强化自我管理,发挥自律,打造专业队伍的重要举措;突出重点找短板,守住法律底线,依法依规执业,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返回】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润扬中路星耀天地商务中心E栋17楼 邮编:225002